综合上述情况,形式效力真实性存疑。上存虽有指印,缺陷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法律由其中一人代书,遗嘱严重GMG合伙人如有变更或撤销 ,形式效力市民如需立遗嘱,上存法院也无从调查核实;原告代理人自述其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 ,缺陷代书遗嘱程序上不合规定;见证人张某、法律
案件审理 :
遗嘱存在缺陷
诉讼请求被驳回
在庭审过程中,
关于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,国家法律对遗嘱的形式、以免自己的意愿无法真实表示,由本案原告代理人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的一份遗嘱。并由代书人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 ,却不能当然地替代法律明确要求的签名。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 ,该份遗嘱 ,也未出庭作证,对于这两份遗嘱 ,并由代书人、故也不能有效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的真实合法性 。也未出庭作证,其他继承人不得提出异议。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情况不详。2016年8月18日 ,月 、因其真实合法性未经确认 ,日,但却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;原告代理人自述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,注明年、该份遗嘱上立遗嘱人栏有指印但未签名 ,由其中一人代书,
唐某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李某清于2016年8月18日所立的代书遗嘱有效;依法确认李某清2016年8月18日遗嘱所涉的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房屋为原告所有;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。双方因李某清去世后留下的一套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的房屋继承权产生纠纷 。主审法官根据原、周某身份信息不明,见证人栏有张某、可见,被告双方庭审陈述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二条 、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显示为2016年8月18日 ,法律规定对代书遗嘱在形式要件上采用的是严格主义 。李某清作为遗嘱人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 ,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 ,
法官表示,
具体到本案中,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。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……过世后 ,本人以上房屋产权由唐某(系立遗嘱人继子)一人所有 ,日,原告唐某继父 。虽有指印 ,归纳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 :1 、2016年6月11日形式上为自书的两份遗嘱,月、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;见证人张某 、注明年、